晚清河下的慈善事業
2018/3/21 10:30:46 作者:劉懷玉 閱讀:6521 評論:條
河下在淮安城之西北隅,是明清淮北重要鹽運集散地,也是鹽商的聚居處。鹽商和鹽運事業給河下帶來400多年的繁榮。鹽商與河下士紳,一向關心慈善公益事業,形成風氣和傳統,一直延續到清末,仍然盛行。僅舉幾例,敘述如下。
程塤等開辦公善堂
公善堂,是河下一個向饑餓者施粥的場所。道光二十二年(1842)初開辦的。因年成歉收鬧饑荒,冬天因窮凍餓而死者不少。明經程塤慨然存拯濟心,于知交中,募化米糧煮粥,每人每晚給粥一勺半,基本夠飽一餐。
施粥地點先是在魁星樓下兩邊柵欄中。施粥從冬至日起,到九盡日止。如遇春寒,即延長五日或十日。因窮人過多,地方小無法容納,而且男女混雜,許多不便。后來有人捐地一塊,另有人捐錢若干,便在白酒巷底,建起草屋3間,大門1間,作為女堂。移婦女至此處居之,男者仍在魁星樓下。越2年,又有人捐地一塊,并有人捐錢若干,便在狀元樓北另建草屋上下6間,大門1間,移男者于此,作為男堂。后來女堂因人多,又建3間下堂。某年女堂下堂毀于火,因為此時收養的人不多,故未修復。男堂上下六間,俱有厚板,女堂亦有,藉此可免濕地坐臥。
開始時并無存款,除兩位姓王的捐助外,余則依靠對外募捐,或十千,或二十千,以及數千,又通過打會得到數百千。即開始考慮長期的辦法,用募集的錢,典了姚姓和徐姓的田,均包租錢,用此收入以充堂用。后來漕運總督盱眙吳棠夫人資助一百千,漕運總督南陂張之萬升任離淮時,又撥公款一百千,兩王歲助錢六十千,均用來存典生息,供堂使用。
這件慈善大事,是由許多人共同努力辦成的。每年八方募捐,孳孳不倦,而操持事務獨任其勞者,是程塤一人而已。贊成擘畫,始終不懈者,是楊鼎來工部。每年捐出重貲,踵成其事,為鹽商后裔二王,即王玨理問、王輔內閣。另有志同道合者六七人,如楊錫章廣文、葉鳴騶廣文、吳懿民大令、姚金圃明經及李元庚,都參與了不少事務。
其具體做法是,每歲冬至先一日,令地保造冊取保,確定接受施舍之人。這天晚上,山陽縣丞胡容本開始領管理人員點名發籌,領粥二勺半,小口減半,上下堂兩堂頭倍之,女堂亦然。住堂的方能給粥,散粥后鎖門,次早方開。既養窮黎,又杜宵小。如果死了,給以繩席,并給抬埋工80文,看義地人20文,埋成墳墓。地方上有關人員亦有工食錢,規劃井然。每年事先買米若干石,存于廣福寺中。正常僱用2人煮粥,每日飯后1人燒水,1人打米。常年日用米一斗五六升,連堂夫日食在內,人多時則二斗三升不等。除夕前,還要散發米票,或三升二升,發給在河下地段貧苦而不來食粥的人。
程塤,山陽人,字笙伯,一作聲伯,道光二十一年(1841)諸生,補廩生。他是這次活動的倡導者,并身任其事!皻q出重貲,而踵成其事”的是王兩峰和王紫垣。兩峰名王玨(1805—1862),候補布政司理問,紫垣名王輔(1822—。,內閣中書,兩峰之侄。他們是王錫祺的族人,都是鹽商后裔。管理上很有一套,有詳細完善的規則。王琛《先世述略》亦有記載:王玨“尤好施與,自奉儉樸,見貧民必多方赒恤。咸豐丙辰(1856)春荒,出貲千緡,托言公募,在河下竹巷玉皇殿設廠,計口放米。當事者偵知之,深加獎許。因檄同人,廣為捐募,又得七八百緡,以成善舉!
程塤、潘桐開辦養幼堂
養幼堂,就是河下小人堂。河下初無這樣的機構,因為公善堂男女兩所的男子或婦女攜帶的幼孩,于九盡后無處養贍,到處乞討。山陽縣丞胡容本考慮,這么幼小即為乞丐,將來如何得了?為了收養這些幼孩,于是捐出自己的廉俸,還不夠用,又從而募捐。先借用魁星樓后一間房子收養,先制衣褲與之,并請老師教他們讀書。一年后,擴而充之,借三元宮廣為收養地,名養幼堂。恰好這時淮安知府顧思堯,代領阜邑田十余頃,以田產收入,與城內小人堂按層分用。后因田薄,歲租歉收,經費不足;窗仓聝x林出示,行一文愿,在河下、下關等處募化,日收或五六百文不等。養幼堂定額收男女孩26名。開始供給兩頓粥,繼乃撙節支用,每日一粥一飯,歲寒發給棉衣。到了年齡男為擇業,女為擇婿。實心任事者,始則程塤明經,后為潘桐廣文。
養幼堂是公善堂的補充,是專門收容無助小兒的,不但收養,而且還教育培養,使男的有謀生技能,為之“擇業”,女的要為她找婆家。也是至善的善事。沒了鹽商贊助,經濟來源靠募集。熱心地方慈善事業的人,一方面有人在河下、下關街頭向社會勸募,一文一文的聚集,每天僅得五六百文。一方面在堂內辦理具體事務。設身處地的設想一下,這些人還真夠辛苦的。做這件慈善事業的雖是官府倡導,但具體辦事的先是程塤,后是潘桐。他們可稱得上是慈善家。潘桐字琴儕,道光二十二年(1842)諸生,軍功保教職,署儀征訓導。家有十笏園,在河下菜市橋東。
李元庚等開辦濟稚局
濟稚局與育嬰堂是一個類型的慈善機構,是收育貧民嬰孩的地方,被收養者年齡比養幼堂的小;窗灿龐胩迷诨闯浅莾壬羡嘟,去河下有三四里之遙,河下不易受益,所以自行開辦。借用湖嘴彤華宮,名曰濟稚局。此事由李元庚、張鏡泉、郭掄齋等首創。其經費來源,靠同人勸募各同善社撥款存典生息。據記載,同治十二年癸酉(1873),同人協力勸募,得錢若干千文。又請于署理漕運總督劉公,撥同善局款400千文,存典生息。立有條規:凡河下男女嬰孩,未及3歲者,給其母每月500文以養之,以40名為率,按月散給。
張良沅、黃惠伯等開辦量劑堂
量劑堂是對無力自己喪葬者,給予棺木、抬埋安葬費用的機構。倡辦者是鎮江商人張良沅、原富安鹽場大使黃惠伯。此2人出資購房出租,以其租金作為經費。棺木、葬地皆其所購。李元庚記載說:河下當鹽務盛時,窮者甚少,以故貧無以殮者亦不常有。匪獨無施舍棺材的,即使有也無人來領。城中自嘉慶年間才開始有施舍棺材的事。自鹽務改道,失業者不知凡幾,生無以養,死無以葬,比比然矣。同治十一年壬申(1872),有僑寓河下鎮江張君鏡泉良沅,饒于財力,肯行善事,慨然創施棺木之議,黃蕙伯鹺尹贊成之。以數百千置二帝閣東住房一所,每月收房租充堂用。每年到南方購進杉木板一次,歸即預釘成棺材,每具釘工約三百余文。木板和已制成的棺材存放于竹巷玉皇殿。領棺者需經本坊地保呈明,量劑堂司事親履其處驗明,方才發給,并給抬埋費錢□百文。后又置義地兩所,一在禮字壩北,用以葬男,一在頭橋下,用以葬女。經紳士許凝秀等呈山陽縣請立案,列入地方慈善事業之中。
熱心地方公益事業的人,還創辦了兩所義學,一是養蒙書院,另一是桂香義塾。
吳兆登等創辦養蒙書院
同治二年(1863)春,漕運總督吳棠修河督公署,將河下廣來當典的房屋買下拆用。吳兆登等請求得允,將所剩磚瓦木植余房,為創辦義學用。除留二門改為講堂外,其余出售得足制錢九百千文,存于肇慶當典,照一分八厘生息,作為正常經費。聘請教師1位,教童子12人,每年工資八十千文;看院傭工1名,月給工食一千;茶水五百文。來學者先收舊家子弟,筆墨紙張,讀本書籍,均由院中供給。立有規條,詳請立案。學生每月考試一次,或作文,或作詩,或對對,或默書,或認字。按照優絀而奬之,誠是一項善舉,亦見創辦者的苦心。后來淮安知府章秋亭、漕運總督張之萬等見其有成效,相繼撥款若干存典生息,作為經費。吳兆登字澹泉,道光二十七年諸生,歲貢生。豐采嚴峻,曾入吳棠幕,偕入閩,歸筑持白復齋。詩文俱豪,有奇氣,著有《持白復齋詩草》。
房租生息辦桂香義塾
同治七年(1868)冬,公議捐城內外房租一月用作辦義學。河下計收房租錢五百余千文,全部存典生息。河下西部已有養蒙書院,便于玉皇殿內桂香閣下,新設立一塾。收學生10名,聘請教師1人,年工資五十千文,次年增加十千文,開館送代席一千。另有勤雜道人1名,月給工食二百文,茶水月給六百文,筆墨紙張書籍等,俱由義塾發給。
以上這些義舉,都僅限于河下一隅,城內這類事情有就更多了。這些義舉雖常有官府資助部分,贊助者中鹽商也逐漸少了,但他們的后裔和地方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的人員,從中串通,自己倡捐在前,廣泛勸募在后,利用存典生息的模式,保證正常運轉。這足以體現這些人的愛心,也反映當年河下慈善公益事業的傳統源遠流長,一直在延續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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